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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二级建造师:债权与物权的区别
杭州二级建造师培训-债权与物权都是与财产有密切联系的法律关系,但它们却有着明显的不同。
1)债权与物权的主体不同
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,是对人权;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,义务主体则为不特定的,是对世权。
2)债权与物权的内容不同
债权的实现需要义务主体的积极行为的协助,是相对权;物权的实现则不需要他人的协助,是权。
3)债权与物权的客体不同
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、行为和智力成果;物权的客体则只能是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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