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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国证教育职业培训学校

杭州二级建造师培训-工程价款受偿权

来源:杭州国证教育职业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:2013/3/2 13:17:00

工程价款受偿权

  杭州二级建造师培训-一、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,应当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,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。
    二、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,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。
    三、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、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,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。
    四、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,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。

学校名称:杭州国信建造师培训学校-杭州二级建造师培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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